关于有序恢复我县旅客运输运营服务的
通 告
为统筹推进我县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充分保障复工复产以及群众生活生产出行需求。根据江西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和《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逐步、有序恢复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运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3日7时起,恢复永修(虬津)至汕头省际客运班线,永修至修水、永修至武宁、永修(虬津)至九江县际客运班线、城市1路公交、镇村公交、出租车运营服务。139路城际公交暂缓开通,开通时间另行通告。
二、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运行前准备、运行中防控和运行后消毒工作。客运站场要设立应急隔离区域。
三、乘客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疫情期间乘车相关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凭个人健康二维码乘车,并配合司乘人员检测体温。凡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禁止乘车。由司乘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引导至应急隔离区域并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0792-3265531)。
四、乘坐城市公交、镇村公交、出租车的乘客,乘车前需以微信扫描车上“电子通行证”二维码,并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付费。市县际客运班线乘车按客运站管理规定办理。
五、司乘人员上岗前提供个人14天内运行轨迹并测量体温。运营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且应随时报告健康状况。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所属单位并立即停止工作。
六、各运输企业应对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严格落实消毒措施,每天对整车消毒不少于两次,车内及重点部位每班消毒一次。同时,遵照执行《客运场站及客运车辆卫生防护指南》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乘客隔位、分散就座要求,实载率不超过50%。
七、各运输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三级以上客运站驻站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运营的客运班线车辆加大监管力度并核查进出站运量,落实4G视频监控措施,一经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从顶格处罚,该停运的必须坚决停运。
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