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王焰)受外来传输和本地污染叠加影响,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气象部门与技术专家联合会商,未来几日扩散条件仍然较差,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按照《九江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12月9日12时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这次启动黄色(Ⅲ级)应急响应,采取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应对。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倡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力度。采取机械式吸尘清扫,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拒绝露天烧烤,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是对工业企业管控:重点工业企业应按照减排清单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详见(九污染天气应急办〔2020〕4号)附件)。砖瓦窑、水泥粉磨站、混凝土生产、露天开采等行业停产;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的工业涂装、电泳烘干、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工序停产。
机动车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道路等场所的扬尘管理,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靠港优先使用岸电;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据《九江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督查组,监督检查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并提请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