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蔡钦 通讯员 张婕妤 黄婷)近日,为策应柴桑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交管大队在全区5个交警中队辖区开展统一行动和零点整治,查获了8起酒驾(其中1起醉酒)、超载7起、超员4起、未系安全带20起。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2月份交管大队高密度开展了酒驾等交通违法整治25次,共查处酒驾70起(其中5起二次酒驾、11起醉驾),超员52起,超载38起,不戴头盔503起,未系安全带555起。
违法曝光:
【现场一】2月19日凌时9分,交管大队狮子中队民警在柴桑北路渊明大道路口整治点查获了3起酒驾。赣GC9XXX小型汽车驾驶人黄某某,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69mg/100mL,超酒驾标准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赣G18XXX小型汽车驾驶人黄某某,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49mg/100mL,超酒驾标准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赣GBCXXX小型汽车驾驶人黄某某,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53mg/100mL,超酒驾标准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以上3名黄某某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柴桑交警分别对其作出了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现场二】2月21日16点17分,交管大队江洲中队在江洲渡口整治点查获酒驾1起,赣G80XXX小型汽车驾驶人段某,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21mg/100mL,超酒驾标准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针对段某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柴桑交警对其作出了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现场三】2月21日13时19分,交管大队洗心桥中队在港口街镇整治点查获1起酒驾,赣GK7XXX摩托车驾驶人温某某,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24mg/100mL,超酒驾标准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温某某准驾驾照为C1,被查处时其所驾车辆为摩托车,系准驾不符交通违法。针对温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柴桑交警对其作出了驾驶证记12份、暂扣6个月、罚款1700元的处罚。
【现场四】2月28日下午15时5分,交管大队特勤中队在双瑞路鸡岭村路段整治点查获1起酒驾,赣G09XXX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刘某某,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138mg/100mL,超醉驾标准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针对刘某某的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柴桑交警已将其带回办案中心进行醒酒,该案也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引以为戒,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记于心、践于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社会负责!
也在此敬告广大驾驶人朋友: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守法驾驶,文明出行。无论白天黑夜,柴桑交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不停歇,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查严管,努力为全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