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近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下达我市2022年546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其中,市中心城区2230套、柴桑区390套、修水县500套、武宁县140套、共青城市500套、德安县60套、瑞昌市1100套、庐山市100套、都昌县140套、湖口县200套、彭泽县100套。
据了解,202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50户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为棚改工作出发点,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D级城市危房及未抗震设施的C级城市危房,将因地制宜优先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不得以棚改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此外,本次计划除开工目标外,还明确了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746套。按要求,8月底前,2020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1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10月底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工。
(来源:九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