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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浔阳区重新启用11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浔阳区重新启用11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礼让斑马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设置地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为十日。
设置地点:
1、南湖路和中广场路口
2、滨湖路(第一中学西门前)
3、浔阳路四码头路口
4、庐山南路(火车站外广场停车场路段)
5、青年路(交通指挥中心后门)
6、三里街(国棉三厂路口200米)
7、十里大道(第三人民医院正门口)
8、浔阳东路(长虹立交桥由西向东100米)
9、杨家村路与人民路路口
10、滨江路与庾亮北路路口
11、庐峰路(九江市实验中学正门口)
特此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