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当您及您的家人基本生活陷人困境时,您可以通过“赣服通”线上申请或前往户籍所在街道申请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将按规定及时为您办理。如有政策疑问或投诉举报,请拔打8501913浔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最低生活保障
Q: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
A:凡户籍在浔阳区内的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规定的条例,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申请。
Q:家庭收入的认定
A: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起至少前6个月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Q:保障标准
A: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25元。
Q:2022年浔阳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什么变化?
A:浔阳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低保确认权已委托下放在全区5个街道。其主要变化有:先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再确定是否受理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不再进行民主评议,由区民政局抽查和监督。
Q: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填写《江西省困难家庭入户调查信息采集表》,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只需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近三个月的电费单、疾病证明(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人)、收入证明。
Q: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有哪些必须流程?
A:浔阳区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委托下放街道办事处办理,实行街道一级审核确认。按照居民申请,街道接件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区级核对机构反馈核对报告,街道依据核对报告判断是否受理,受理后按照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综合评审、公示(有异议的需复核调查,再组织民主评议)、街道确认、区民政部门备案的程序实施。
Q:哪些情形不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A: (一)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1. 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2. 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3. 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4. 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
6. 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
7. 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二)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三)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四)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六)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七)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八)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人员;
(九)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十)当地政府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
Q: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如何实施动态管理?
A:国家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对象,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进行保障。街道办事处会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和家庭成员生存状态,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审核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报浔阳区民政局备案。每年开展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并根据排查情况民政局和街道提出处理意见。排查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查、信息核对等方式。
(来源:九派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