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温工资!省人社厅发布通知

2022-08-01    来源:江西发布    阅读: 

九广网讯:近期江西持续高温,为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维护劳动者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江西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劳动权益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温季节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疫情防控点位等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劳动保护措施。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

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疫情防控点位等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劳动保护措施。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通知》再次强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要按照《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及计发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17号)要求,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加大检查建筑环卫物流等行业

劳动者高温津贴支付等落实情况

据悉,下一步,江西各级人社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高温季节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建筑、环卫、物流等行业的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发布)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