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老赖”强占房屋拒不迁出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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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零距离 记者 郭翔)借款人将房子抵押借款40万元后却一直拖延还款,于是当事人将借款人告上了法庭,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当事人来交房时,对方却一直“赖”着不肯不走。近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在相关部门协助下,依法对该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3年9月,九江一对夫妻叶某建、陈某通过中介,将名下的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向林某借款4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方式,但叶某建和陈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他们借款后的一个星期后左右,他们就协议离婚了。协议离婚以后,我多次要求他们还款,也拖了好长时间,最后可能他们没这个能力了。没这个能力以后我就通过向浔阳区法院申请起诉要求还款的要求,所以执行局办案人多次跟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也打了电话、发了短信,但是他始终回避这个问题。”申请执行人林先生说。

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金华告诉记者,当他们对这栋房屋进行处置时,才发现叶某建和陈某在借款后就协议离婚了,叶某建不知所踪,只有陈某一人住在这里。 

“处置这个房子经过了拍卖,几次拍卖没卖掉,然后就双方协商,以房抵债。抵了以后然后这个房屋就办理了过户手续,已经办过来了,该走的法律程序都走了。然后过户后我们也通知他来交房,按法律规定也发了搬迁公告,找不到他人了,我们也把相关的法律规定跟她说清楚了。”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金华说。

在基层社区、三里街派出所、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助下,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陈某进行了强制清场。

“我们到了被执行人家这来以后,因为我们跟他联系,电话联系他也不接,然后短信也不回。他也知道我们下午来,所以我们在路上的时候,他发了一个短信给我,要我们在给他三天时间,他会自己搬离的。征求了申请人的意见,刚刚也通过协调,然后让他自己承诺一下,就说我们把这个锁先换掉,把这控制起来。因为这里还有些他的东西,搬了也很麻烦,然后他自己三天愿意来搬,但他搬的时候要跟我们对接,对接的时候他只能用三天,如果不搬任由我们处置,包括这些东西,他自己表示放弃。”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金华还说。

 “我们这次强制清场,也是为了维护这个法律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胡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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