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高了 庐山市61岁男子在回家途中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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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记者 陈芳)2月5日中午,庐山市华林镇虎口冲村村民在村口的水沟里发现一具男尸,经查,该男子系华林镇虎口冲村虎口冲组村村民宋某,他因过量饮酒,在回家途中不慎落水溺亡。

记者从庐山市公安局了解到,宋某现年61岁,系2月4日晚从南康镇喝完酒后回家途中溺亡。

据知情人士介绍,2月4日夜间,宋某与亲戚朋友在外吃饭,事后醉酒乘坐出租车回家,当车辆行至村口时,宋某便下车步行回家,在回家途中不慎跌入村旁河港。

过年过节喝酒叙情是人之常情,但饮酒过度易引发不良事故,本网提示广大市民应适度饮酒,在醉酒后尽量不要单独出行。

此外,亲朋好友聚会时,饮酒需“量体裁衣”,应少劝酒。据悉,以下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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