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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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场所都要保持通风、经常消毒,进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
 
(四)实行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法人申请、达标受理、现场审核、严格审批”原则,有序推进。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和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并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实行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工业企业由县科技经信局负责,建筑房地产类企业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电商、成品油类企业由县商务局负责,物流、交通运输类企业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类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金融保险类企业由县金融办和县人民银行负责,易迁后扶、扶贫车间等复工复产由县扶贫办负责。其他类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乡镇商贸服务业由乡镇指挥部负责,报县指挥部备案。
 
三、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控离鄂入梅通道。继续落实最严格离鄂通道管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出和输入。强化省界、县界和高速公路进出卡口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柳林乡、停前镇、独山镇、刘佐乡、小池镇、分路镇与安徽省、江西省交界的卡口值守和巡查。入梅人员须持健康绿码(现居住地健康监测证明)和我县属地防控指挥部开具接收证明,方可入梅。对需到省外返岗、返乡、返学、务工人员,待上级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后,再另行通告。
 
(二)规范省内返岗返乡审批流程。对必须离开黄梅返岗、返乡、务工的人员,持健康绿码(现居住地健康监测证明)和目的地接收证明,可以以自驾、包车等形式在省内“点对点”通行。同时要做好滞留在我县的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三)优化县内交通卡口。除城区外,各乡镇间、村组间卡口全部撤除。优化城区交通卡口设置,保留部分重点卡口。继续保留城区到周边乡镇卡口,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复工复产、离梅人员的车辆和有电子通行证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通行,违禁车辆予以处罚。
 
(四)逐步有序恢复公共交通。省内客运汽车以及公交,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批准后逐步有序恢复。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复市,做好群众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各乡镇、各部门、各市场主体都要制订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24时起执行,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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