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池镇:关于市场主体分期分批复产复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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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就我镇市场主体分期分批复工复产复市,提出如下方案:

一、有序放开的市场主体及经营场所

1、四大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百亿蔬菜批发市场、贸易区菜市场、荣信农贸市场)(禁止销售经营野生动物及活禽)和原已开放的四家大型超市(时代联华超市、联盛超市、柒尚超市、黄商超市小池店),继续采取戴口罩、间隔1.5米排队测温、登记进入市场、超市购物的措施;市场、超市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做好内部消毒及建立测温消杀等台账工作,并限制人数在20-30人/次左右进出,不集聚不扎堆。(农贸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局,人员:张丰、钱雁雄;大型超市责任单位:经济发展部、市场监管局,人员:管汉阳、刘继承)

2、所有药店禁止销售感冒、发烧、咳嗽等药品;可在符合防疫要求规定并达标情况下,采取无接触式服务,进行开放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李勇忠、方明)

3、农村地区副食店、小卖部、小超市,可采取店前拉网式隔离不接触式服务开放经营,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消杀工作可优先开放经营,但需保证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抬高物价。(责任单位:各村联防组,市场监管安排巡查人员:王宏、黎维虎)

4、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兽药、鱼药等涉及春耕生产的行业,在确保符合防疫要求规定并达标情况下,进行开放式经营和物资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陈强、陈坷)

5、加油站、加气站、机动车辆维修店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和安全生产“五个到位”的情况下,可进行开放式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王宏、黎维虎)

二、实行分级分行业申报批准有序开放的经营主体及场所

1、城区副食批发店、小超市在符合防疫要求规定并达标的情况下,可向小池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开放经营,要求经营场所“两证齐全”,并出具承诺保证书,有专人督促监管,通过审批后,方可采取无接触式服务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方兴、王新庆)

2、母婴用品、粮油、水果、炒货等经营行业,豆制品小作坊,在符合防疫要求并达标的情况下,可采取申报、现场核查、审批通过后,采取无接触式服务或送货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钱江潮、李勇忠)

3、理发店采取预约式服务开展经营。理发店需要公示自家电话,让顾客进行电话预约,确保每次只接待一个客人,理发过程中不聊天,理发结束后及时对毛巾、剪刀进行消毒处理,营业场所要保持通风、消毒,进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陈强、陈坷)

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的行业

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餐饮、出租车、公交车等市场主体,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市。其中,餐饮配送企业在符合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规定情况下,合理安排定点、有限开放,可在申请、承诺、备案并有专人监管指导下开展配送经营活动;配送餐饮企业必须具备无接触配送服务条件,不得提供桌餐,要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报备记录等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责任单位:文化、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监管人员:方兴、王新庆、钱江潮、李勇忠、方明)

四、压紧工作责任

1、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市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驻点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职疫情管控专员督促企业员工上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健全员工体温监测、场所消毒记录台账,加强场所通风和卫生管理。

2、加大部门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局是复工复市市场主体主要监管单位,统一在镇联防联控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其工作指导审批,督促及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对规定中明确需要审批而未经批准、不得复工复市的市场主体擅自营业要及时劝诫停业,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的市场主体一律关停并从重处罚。

3、强化联防联控责任。公安分局、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文化站、农村工作部、住建规划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联防联控责任,加大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平台订购,线下配送”的经营模式,推行“窗口式服务”,推行非现金支付方式结算,尽量避免现金交易。

 

小池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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