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致都昌县居民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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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您好!国务院决定,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公安部和省、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调查我县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等情况和数据资料。都昌县公安局决定从6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逐户审核常住人口。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全县常住人口户籍将采取预约上门或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逐户、逐人核对,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户口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警多形式核查或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审核。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凡已应征入伍、加入外国籍和出国(境)定居、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其他亲属在7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派出所将结合卫健、民政、武装部、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相关信息调查核实后予以注销。

三、清理整顿无户口人员。凡是无户口人员请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咨询、申报和登记办理户口手续。

四、清理未办理二代身份证人员。凡是年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人员,需在8月31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五、清理重复户口。凡持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即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手续。凡7月3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申报重复户口、虚假户口并积极纠错的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

六、登记人户分离信息。人户分离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居民(城镇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纠正。

七、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确有差错的户口信息。如果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更正出生日期的需要提供原始的户籍资料,变更姓氏和民族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八、全面登记用人单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请辖区内用人单位、出租屋房东、房客配合民警走访调查,核实、登记人员信息,或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根据需要申办居住证。

九、征集户口整顿线索。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整顿工作中,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由于户口整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时间与您电话联系或到您的家中进行登记,对此可能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希望广大居民群众予以谅解,协助我们共同做好这次户口整顿工作。再次对您的支持表示感谢,祝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都昌县公安局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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