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黑金近6亿!这件案子德安法院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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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近日,德安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朱某犯开设赌场罪、林某某等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其中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一个月,并处五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1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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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5月,被告人朱某在境外聊天软件Telegram(俗称“飞机”)上与徐某某(当时身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取得联系,为徐某某开设的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抽取转账资金的千分之八作为收益。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17日,朱某陆续组织被告人林某某等人,先后在温州市瑞安市、温州市平阳县等地多个小区出租屋内,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其中林某某、吴某甲、吴某乙、俞某某亦先后成为团伙的管理人员,朱某主要负责与徐某某联系资金支付结算事宜,林某某等四人主要负责管理团伙成员,防止团伙成员带转账资金离开或出现转账错误。

2021年6月,朱某将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的业务介绍给被告人倪某某,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9日,倪某某组织张某某等四人先后在温州市瑞安市的家中及其他小区出租屋内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倪某某、张某某负责团伙成员的管理。

经鉴定,各被告人参与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转移非法资金金额不等,共计近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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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的手机及银行卡

案发后朱某等18人向公安机关退缴赃款共计983488元,公安机关从吴某甲等人被扣押的银行卡内收缴非法赌博资金共362294元。

庭审过程中,1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与徐某某商议为其网络赌博工作室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共同犯罪)。被告人林某某等17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共同犯罪)。鉴于各被告人的主从犯区分、自首、坦白、退缴非法所得、认罪认罚等情节,遂对18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常见形式有:把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与技术支持、收购银行卡并帮助转账、分账等等。帮信罪是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短短几年,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且犯罪低龄化现象突出。

本案18名被告人均是有着大好青春的“90后”年轻人,甚至还有四名“00后”,他们之间有四人是大学文化,有九人接受过高中或中专教育,理应有明辨是非、知法懂法的能力,却在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中走上了犯罪道路。

“帮信”即“帮凶”,当为了贪图小利而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成为“帮凶”之时,很多家庭正面临着支离破碎、家破人亡的惨状,而自己也身陷囹圄。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青年朋友,风华正茂正当时,不负韶华不负己,用青春的力量走好成长之路,用奋进的心态面对各种挑战。

(来源:德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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