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轻狂竟行窃!瑞昌公安成功打掉一流窜盗窃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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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 3月28日4时许,瑞昌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至城东华府小区路段时,发现有三名十四、五岁的男孩在路边游荡,看到警车神色慌张。

深更半夜,三个半大的孩子为何在街上游荡?巡逻民警便对该三名男孩进行现场盘问,得知三人都是河南籍人,且随身携带一把液压钳,支支吾吾说不出在街边游荡的缘由。巡逻民警遂将三名未成年人移交至赛湖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经查:三人均为未满16周岁的男孩,平时喜欢住高档酒店、爱好电竞等娱乐活动,为了满足其高消费,于3月27日自广东乘坐网约车窜至瑞昌市实施盗窃,采取使用“液压钳”剪断沿街店铺U型锁的方式,先后在杨林大道、五里桥、城东华府小区实施盗窃。该团伙短短两小时内作案五起,没想到在准备继续作案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民警现场查获多部手机、数张储蓄卡、信用卡及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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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伙盗窃的手段较为“专业化”,使用“液压钳”快速剪断门锁,并且是对店内的银行卡“情有独钟”。主要原因是包括储蓄卡、信用卡在内的银行卡大多数都设有1000元额度的免密支付功能,作案后逃离至外地,通过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方式,多次以免密支付的方式盗刷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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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3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因未满十六周岁,已被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下一步,瑞昌公安将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以“防发案、多破案、挽损失”为目标,标本兼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

警方提醒

社会各界要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给予高度重视,家庭、学校、社会大众要多给予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引导。广大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关注管教,对他们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指正,防止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同时,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经常使用的储蓄卡、信用卡尽量随身携带;不经常使用的储蓄卡、信用卡建议将免密功能取消,同时加强店内的防盗意识,保管好贵重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来源:瑞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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