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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增设夜间允许停车路段的公告

 

为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群众夜间停车的需求,进一步挖掘道路停车资源,增加夜间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供给,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促进我市“夜经济”发展,根据《九江市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实地调研,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增设夜间允许机动车停放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间允许停车路段范围

浔阳区和平路(三里街路口—庐峰东路口东侧)、南湖路(梅园小区—三里街路口南侧)、滨江路(庐山北路口—交通路口南侧)、南海路(十里大道路口—青年路口北侧);

 

经开区南海路(龙开河路—兴业大道南侧)、重庆路(九瑞大道—八里湖北大道两侧)、泰山路(浔阳西路—长城路西侧)、滨江西路(长江大道—泰山路北侧);

 

八里湖新区八里湖东路(体育路—云景路西侧)、云景路(八里湖大道—八里湖东路北侧)、尚德路(兴城大道—财富大道北侧)、体育路(财富大道—通湖路两侧)、兴业大道(九瑞大道—前进西路桥下两侧);

 

濂溪区怡福路(庐山大道—德化支路双侧)、青年南路(前进东路—螺子山路双侧)、濂溪大道(十里大道—前进东路双侧)、陆家垄路(德化路—长虹大道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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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允许停车时间

每日19:00至次日7:00(陆家垄路停放时间为每日21:00至次日7:00)。

 

三、停车要求

(一)停放在夜间停车路段的车辆,必须按车辆行驶方向紧靠车行道右侧单排顺序停放,不得逆向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

 

(二)距离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距离公共汽车站、加油站、消防栓、小区出入口30米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车辆停放必须放置挪车电话标志牌,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挪移的,应立即无条件挪移到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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