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标!明天起实施

    阅读:

九广网讯: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

据了解,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而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因此,安全出行,选择、佩戴合格头盔成为关乎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

骑车佩戴安全头盔,当遇到意外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一部分冲击力,并可吸收撞击力,减轻对头骨和脑组织的伤害程度。为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质量安全水平, 给市民乘电动车出行加上一把安全锁。7月1日起,推行的头盔新国标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标准。新增了三个安全性能指标,分别为: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和头盔表面摩擦力。

图片

在结构方面,新国标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需具备缓冲层,这将强制把没有缓冲层等劣质头盔退出市场,更好地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在适用性方面,新国标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头盔还按照形状分为全盔、3/4半盔和1/2半盔,适应了不同季节的适用需求。而根据头盔的适应对象,新国标将头盔分为A类盔和B类盔。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新国标规定头盔必须要具备11项标志,包括产品名称(摩托车乘员头盔或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和生产地址;厂牌或品牌名;头盔类型;限制使用标识;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编号;产品执行标准;认证产品的认证标志;头盔的重量;合格标志。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而死亡率则可下降40%。

(来源:江西公安)

继续阅读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7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