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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3〕48 号)要求,为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从 2023年6月至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特别提出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信用监管护航,针对近年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摸排,要求各地逐户复查有关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情形,是否存在“应列未列”等问题。如发现符合列入情形的,应及时将相关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网站向社会公示。

同时,专项行动以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出重拳、下猛药,开展严重违法失信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失信惩戒、集中曝光等专项治理。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将重点排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促进江西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九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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