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套路深,各位初入职场的“小新人”,请注意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哦!社保谣言别轻信,套路话术要认清。
话术一
“你还在试用期,
不用缴社保,
转正后再缴。”
【真相】试用期内,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无论试用期长短、也无论职工最终能否转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不参保,职工在试用期间不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而且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权益也得不到保障!请务必留心。
话术二
“公司还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买不了社保。”
【真相】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买社保。
用人单位不能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
话术三
“你的档案还没转过来,
不能交社保。”
【真相】社保缴纳,无需提供档案。
用人单位因新招、调入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及时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无需提供档案,社保系统可不背这个“锅”。
话术四
“签个不买社保的协议,买社保的钱直接转给你,这样不是更好?”
【真相】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话术五
“在我们这里,社保都按最低基数缴的,你自己也可以少缴点。”
【真相】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进人员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 长缴多得”原则,也就是说缴费基数的高低对职工将来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有很大影响。如果本人实际工资水平高,但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参保,退休后拿到手的养老金也会大打折扣。
- 温馨提醒 -
@用人单位
经营有常,谋定思远。为职工参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参保是企业减少劳动纠纷、建立良好社会信誉的必要前提。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的健康运营和长远发展。
@职场小白
征途漫漫,且行且惜。依法参保是法律赋予您的合法权益,千万别轻信社保谣言,不要轻信任何变更或劝说放弃社保的“套路”。踏实笃行,目光长远,为自己的人生谋划一份安稳的保障!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毕业季,社保谣言套路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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