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司法局全链条发力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阅读:

九广网讯:近年来,九江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主动融入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节点城市战略布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方式、新途径,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九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合法化。

一是制定行政合法性工作指引。起草出台我省首个系统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四个工作领域对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严把政府涉企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合法性审查“质量关”,有效预防、避免和减少法律风险。

二是严格把关涉企政策文件。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文件专项审查,从合法性角度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不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推进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已审查涉企政策文件20余件。

三是依法审查事项清单。先后对我市359项行政许可事项、60项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事项、78项精准赋权事项、230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187项行政备案事项、57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9项权责事项进行公布前的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促进“放管服”改革。

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是拓展免罚清单。先后出台两批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共有33个部门328个免罚事项,自推行“柔性执法”以来,市本级适用免罚清单案件总数5341件,免予罚款金额1761万余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免罚清单”工作先后得到法治日报、司法部网站、省委政务信息、江西改革、江西日报大江网、今日头条、九江政法等宣传报道。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针对2023年之前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执法事项逐条对照进行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

三是大力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联合印发《关于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每月1—20日期间为企业“安静生产期”,除特殊情形,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准入园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实现企业无事不受扰、办事不求人。

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做好本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的实施及动态调整工作。准确理解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适用情形,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严格执行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执法程序规定,对实行清单的案件严格把关,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服务,持续促进企业发展健康化。

图片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整合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逐步搭建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织牢“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条块结合、互联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推动市县乡三级、工业园区建立“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234个,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建立中小微民营企业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市司法局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中小微民营企业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并在“九江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栏设置“中小企业法律咨询”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双向联动”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成立法治体检律师团队20个共计116人。推动全市59家律师事务所与128家商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开启“商会+律所”法律服务合作新机制;选取13名律师作为九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专家,办理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案件。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培训36次,组织座谈45次,普法宣讲48次,风险排查31次,化解矛盾64次。

四是开展综合性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组成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深入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园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解答企业当前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供更优的法律解决方案,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五是创新推出“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模式。在我省首次以“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模式提供二手房交易服务,缩短不动产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理了“带押过户”业务31笔。

强化复议案件办理,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图片

一是稳步发挥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656件,受理534件,与2021年受理案件数508件相比,增长5.12%;与全市法院同期新收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13件相比,是其1.28倍,行政复议案件数持续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巩固。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截至目前,九江市全市组进园区74次、进商会43次、进企业345次、设置联系点55个、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8个、发放宣传资料15540份、召开座谈会46次,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收案数65件,通过调解、和解成功化解涉企纠纷4件,纠错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787.43万元,促进了政企纠纷的有效化解,极大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监督纠错力度持续增强。我市明确要求,所有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被复议行政机关必须立即启动对涉案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自我检查程序,行政行为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被复议行政机关应当先行主动纠正,让行政自纠挺在行政复议之前,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复议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采取零容忍,做到应纠尽纠,绝不姑息迁就。

(来源:九江政法)

继续阅读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7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