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回头看”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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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袁洁)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九江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中常见的“生鲜灯”予以禁用。12月4日上午,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德化农贸市场,开展生鲜灯“回头看”巡查工作。

记者在德化农贸市场看到,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正在挨家挨户检查售卖生鲜的商铺。翻开灯罩,可以清晰地看见原本红色的“美颜神器”生鲜灯已经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接近自然光的白炽灯。

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里分局党支部书记胡为祥告诉记者:“我们从8月份到11月15日期间,对辖区内各个农贸市场、商超和一些零散的经营户进行宣传劝导,讲解相关的规定,并在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张贴提示海报。11月15日之后,不定期地对各个农贸市场、商超和一些零散的经营户进行巡查,劝导部分没有更换生鲜灯的商户其及时更换符合规定的灯具。截至目前,市场上的经营主体基本上已经更换完毕。”

为了避免个别商家存在换回违规“生鲜灯”的行为,下一步,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市场管理,继续开展常态化巡查与宣传,营造更加安心、更加透明的购物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里分局党支部书记胡为祥提醒广大商户,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对个别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达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对拒不改正的,我们将依据规定给予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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