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丨三不一提升,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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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三不一提升,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不断巩固提升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和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九江公安交警将对城区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希望这些不文明行为中没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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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8时13分,赣G63S31机动车驾驶员在通湖路路口实施违法停车行为,且违法停车时间超过10分钟,交管支队特勤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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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18时11分,赣GA8448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德化东路与陆家垄路路口逆向行驶,交管支队第三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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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17时45分,赣GT5720机动车驾驶员在德化东路与陆家垄路路口实施车窗抛物行为, 交管支队第三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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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17时38分,一机动车驾驶员在庐峰路巡警宿舍路段实施违法停车行为,且违法停车时间超过10分钟,交管支队第一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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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7时41分,赣GE27591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启航路路段逆向行驶,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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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8时21分,赣GA01956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长虹大道与人民路路口逆向行驶,交管支队第一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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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8时23分,赣GA40387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启航路逆向行驶,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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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0日7时32分,赣GE07345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八里湖大道与通湖路路口实施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执勤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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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杨凯琳
审定:杨亚律
核发:陈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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