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侵权案件法院拒不受理 市民到底该向谁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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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网讯:(九江零距离 记者 左思思)近日,市民宋先生向我们反映,他有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但是法院不立案受理。这让他不知道应该去哪里维权。

宋先生住在九龙街步红市场小区,这是一个自治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业主们便在2010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2013年的时候,移动和联通两家通讯公司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小区楼顶架设了通信设备。

市民 宋先生:我起诉的是联通和移动侵犯了全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公共设施楼顶上装了通讯设备,我们也找了联通和移动都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由于步红市场小区属于浔阳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于是宋先生通过律师向浔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但是法院只将宋先生对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的诉讼进行了立案受理,对中国联通九江分公司的诉讼不予立案。

市民 宋先生:浔阳区人民法院不立案的依据是联通公司所在地是在庐山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巡回法庭又说这是个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管辖范围就是在浔阳区人民法院。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宋先生到底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团  团队长 李景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还有专属管辖,因为这个事是涉及到侵权行为地,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告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都有管辖的权限,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地,就上面提到的案子来讲,两家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在两家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首先向哪家法院提起了诉讼,递交了诉状,那么那家法院就应该受理这起案子。

截止记者发稿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介入,浔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对宋先生的诉讼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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