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九江市对部分特殊门诊慢性病认定需在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程序进行进一步优化,将部分门诊慢性病认定权限直接下放至医院,简化参保人员办事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近日,患有肺癌的曹达黄来到都昌县中医院医保办,提交肺癌特殊慢性病材料。据他介绍,过去需要去县医保局申请慢性病,一直拖着未及时办理,医疗费也花去不少。前不久医生告诉他,在医院就可以申请办理,这次来医院看病,他正好来提交材料。
【参保人员 曹达黄】
去医保局办好麻烦,现在在医院直接办好方便,又省了经济,各方面都可以。
根据政策,市内参保人员申请一类特殊慢性病,在市级三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县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申请材料,直接审核认定,及时开通享受待遇;申请二类病种的,需要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后,材料经医保局组织审核认定后,从次月起开通享受待遇。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材料回参保地医保局申请认定,在市外就医、市内相关定点医院复诊的,可在复诊医院申请认定。
【柴桑区人民医院医保办科长 熊小兰】
二类慢性病的门诊指标是5000块钱,职工是6000块钱的一个标准;一类慢性病它是纳入了一个基本统筹,与住院一起10万封顶(报销)之后,它就进入大病报销。
目前,全市已有恶性肿瘤、血友病等8种一类特殊慢性病认定下沉至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病、慢性肝炎等24种二类门诊慢性病申请材料的受理窗口前移至接诊医院。(来源:九江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