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表扬!
江西第五批奖励名单公布
九江2个集体和1名个人在列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及时奖励(第五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在维护社会稳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作出特别贡献、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等7个集体和桂河标等5名同志给予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对推动改革创新、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集体和王先广等2名同志给予通报嘉奖,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外办等7个集体和胡永林等3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受到及时奖励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新起点,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业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到及时奖励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咬定“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全力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五批及时奖励名单及简要事迹
2020年9月28日
附件:第五批及时奖励名单及简要事迹
给予二等奖、三等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
01
(一)集体三等奖。
1.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2.柴桑区江洲镇党委、镇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3.全南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
4.永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精准扶贫工作)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6.省金融监管局与省级金融机构(实施映山红行动及金融创新服务地方发展工作)
7.景德镇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个人二等奖。
桂河标 余干县梅港乡武装部副部长、炭埠村第一书记
周才区 余干县梅港乡司法所副所长
程建章 余干县梅港乡樟山村委会主任
刘鹏辉 余干县梅港乡金埠村群众
(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三)个人三等奖。
涂继力 新建区联圩镇前洲村党支部书记(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给予通报嘉奖的集体和个人
02
(一)给予通报嘉奖的集体。
1.省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
2.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
3.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4.彭泽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
5.余干县康山乡党委、乡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6.婺源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二)给予通报嘉奖的个人。
1.王先广 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创新驱动发展工作)
2.邹秋文 九江市水利局水资源科科长(乡村振兴工作)
给予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
03
(一)给予通报表扬的集体。
1.省外办(扩大对外开放工作)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民生工作)
3.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扩大对外开放工作)
4.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原江西昌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5.南昌县行政审批局(“放管服”改革工作)
6.高安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鹰潭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二)给予通报表扬的个人。
1.胡永林 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工作)
2.黄 毅 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3.陈 静 安源区公共政务管理局局长(“放管服”改革工作)
(来源:江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