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近日,九江经开区永安乡成功查获一起露天焚烧案件,区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者刘某莲作出500元的行政处罚。
自《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永安乡严格压实责任、守牢禁烧底线,积极宣传和引导,在辖区内已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全区域、全天候”禁烧目标,永安乡多措并举筑牢禁烧“防火墙”。一方面加大宣传疏导,使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田地边设立秸秆堆放点,集中处理未粉碎回田的秸秆,多渠道解决秸秆处理难问题。另一方面细查严处,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上下联动,做到巡查不留死角、处罚不留余地。截至目前,执法部门已对白华寺村、王家堡村李某某等5人分别作出500元罚款处理,取得了惩戒及警示的效果。
下一步,永安乡将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决不给肆意妄为者以可乘之机,对违法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九江经开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