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查改 办实事】德安县邹桥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021-12-10    来源:德安发布    阅读: 

九广网讯:蓝天白云碧野千里,空气清新绿色生态。山水湖塘岸绿景美,村民百姓幸福宜居。这是一年四季在德安县邹桥乡的直观感受。

近年来,德安县邹桥乡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体现出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人居环境治理为主战场,严守环保底线,强基固本,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作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筑牢环境监管防线

印发《邹桥乡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德安县邹桥乡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全员上阵、上下联动,构建起“一岗双责、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与此同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压实责任链条,坚持实行 “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做好绿色发展“加减乘除”

德安县邹桥乡把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久久为功、协同发力,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对标对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内容,以水源地保护为前提,切实加强湖塘水库水源保护地面源污染防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降低农药使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开展湖塘水库支流污染排查行动,投入555万元,实施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同时建设52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一座,全面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集镇和小型企业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进一步打造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确保湖塘水库和博阳河邹桥段等河流湖泊的水体安全。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德安县邹桥乡扭住关键,统筹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生态环境的整体好转。动员乡村干部主动对接第三方环卫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全乡6个村环境卫生观摩评比,强化卫生保洁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严格第三方环卫工作考核,狠抓秸秆焚烧管控,印发宣传单3000余份,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以常态化管理为抓手,对湖塘水库水源地周边开展定期巡查;对全乡9个养殖厂、赣菜记蔬菜加工厂明察暗访,督促其严格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营造了共建共享山水邹桥的良好氛围。

齐抓共管,构筑大环保格局

坚定不移推进辖区内生态养殖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生态养殖管理方案。做好农业节水工作,保持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把农业生产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使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持续性,接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拓宽生态安全格局,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公益林控制线划定工作,生态宜居水平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生态“颜值”,实现增加生态“价值”,增添小康生活底色和成色,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之路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关系到每个群众的生活福祉。在今后的工作中,德安县邹桥乡党委、政府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为守护蓝天碧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奋斗。(来源:德安发布)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