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德安县按照国务院、江西省及九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形成了主要数据公报[2]。
在德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德安县城乡居民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和数据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注释:
[1]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德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