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加强共青城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管理,全面确保共青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共青城交管大队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初,从3月初起保持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重点范围
中心城区、城郊接合部、国省道经乡镇集镇路段。
三、整治对象
摩托车和电动车(含超标车、电动自行车)。
四、整治重点
(一)摩托车和电动车无牌上路行驶的。
(二)无证驾驶摩托车和三、四轮电动车(超标车,挂临时号牌)的。
(三)驾乘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超标车,挂临时号牌)未戴安全头盔的。
(四)摩托车和电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的。
(五)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六)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随意穿插变道、乱停乱靠、酒驾醉驾、“飙车”等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予以曝光。
(三)对查处的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将通报至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2月17日
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规范共青城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青城市正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交警特提示您:
一、摩托车、电动车应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才能上路行驶。
二、摩托车应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应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民辅警指挥。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不擅自安装遮阳篷、遮阳伞。
四、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得有违法载人、违法装载、非法营运和非法占道流动经营等行为。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要率先垂范,依法依规购买、使用摩托车、电动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自觉告别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2月17日
(来源:共青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