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平安有序畅通,现将湖口县设置为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路段”)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云亭路(大岭—东门口);
2.大中路(东门口—西门);
3.南门路(五七厂大门—海军基地大门);
4.三里大道(大岭—鄱阳湖大市场红绿灯);
5.教育路(三里大道教育路口—江新路教育路口);
6.石钟山大道(双钟镇镇政府门前路段—鄱阳湖大市场周边路段—高速转盘周边路段—政府广场—联盛超市门前路段);
7.莲湾路(鄱阳湖大市场红绿灯—土管小区十字路口);
8.石钟山东大道(金砂湾小学门前路段);
9.金砂大道(梅兰口红绿灯东方向300m,梅兰口红绿灯南方向500m,梅兰口红绿灯西方向400m,梅兰口红绿灯北方向400m);
10.盛源路(新汽车站门前路段、联盛购物中心—开源国际电影院);
11.学士路(海山幼儿园路段、梅兰广场路段、学士路与桃源路交叉路口—强荣国际大酒店);
12.学前路(第二小学门前路段、第三中学门前路段);
13.渊明路(翰林国际小区—中共湖口县委党校);
14.发展大道(发展大道与锦溪路交叉路口200m内);
15.博升路(博升路与柘机路交叉路口100m内);
16.海山至马影(马影集镇路段);
17.武山集镇(武山集镇路段);
18.通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门前路段、火车站门前路段);
19.台山大道(江新安置小区—新湖口县人民医院);
20.江新路(农民街—江新厂大坝);
21.桃源路(桃源路与学士路交叉口—第五小学大门口)。
二、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技术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于机动车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将实施违停即拍、拖移等严查严管措施。
对于严管路段范围,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并公示。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其他事项
全县范围内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含限时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3月22日
(来源:湖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