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2018年12月1日起,九江市正式施行《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本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经开区全区域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根据《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三十条规定的危险物质;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作为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殊不知,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却潜藏危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你知道吗?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
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禁燃禁放 你我有责
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NO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