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1月25日,瑞昌市召开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经营者及相关方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专家代表、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调价申请方进行了陈述;定价方案提出人陈述了定价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或者成本调查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成本调查的办法、结论及相关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被询问人进行了必要的解释说明。
据了解,瑞昌市城镇供水价格上一次调整时间为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区)自来水收费水平,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瑞昌市城镇供水价格拟做如下调整:居民用水(第一级)由1.3元/吨拟调整为1.69元/吨;非居民用水(第一档)经营基建用水1.75元/吨、工业生产用水1.3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1.25拟统一调整为2.2元/吨;特种用水(第一档)由4.5元/吨拟调整为6元/吨。
此次听证会是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的一个环节,瑞昌市政府还将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供水价格调整的最终情况和执行日期,瑞昌市融媒体中心将跟踪发布相关的公告。(来源:九江瑞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