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5月9日在全国、全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按照省公安厅5月19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昆仑2020”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环、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领域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打击重点:
(一)打击食品领域安全犯罪行动(“昆仑2020”1号行动)。重点打击肉制品、乳制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农资、烟草专卖品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侵害国家、合法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犯罪,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犯罪,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犯罪。重点整治涉案线索指向集中、外流犯罪人员集中、食品相关产业集中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泛滥问题。
(二)打击药品领域安全犯罪行为(“昆仑2020”2号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犯罪,制售假劣降压、降糖、降脂、抗癌药品犯罪,制售假劣美容针剂犯罪,医药购销领域非法经营药品、骗取医保犯罪,以及其他高发类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
(三)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动(“昆仑2020”3号行动)。重点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妨害环境监督管理的污染环境犯罪,特别是以长江等江河湖泊为重点的区域和以医药、化工行业为重点的领域;重点打击大规模或系列性盗伐、滥伐林木、野生植物非法贸易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重点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犯罪,特别是长江九江段等水域河道非法采砂犯罪;严重破坏农用地、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行动(“昆仑2020”4号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妇幼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危害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安全的犯罪;非法复制、发行盗版网络游戏、文学作品、音乐、影视作品等制约创新创作活力的犯罪;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影响科技创新的犯罪。分行业分领域重点打击整治权利人企业、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屡打不绝的本地造假“顽疾”和重点实体市场。
(五)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行动(“昆仑2020”5号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犯罪;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用猎捕工具等发布广告和提供服务犯罪。重点整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的重点路线和通道;长江九江段等重点水域;各类与野生动物相关的网络交易、社交、直播、约车平台。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公安机关携起手来,共同建设我们更高水平的平安九江、健康九江、美丽九江!
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110、0792-8230110;
举报信电子邮箱:xyfjzad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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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山路18号(邮政编码:332000)。(来源: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特巡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