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永修县发布公告!这些人请主动去做核酸检测

2020-11-09    来源:永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    阅读: 

近日,

永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

公    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4日,我县居民赵某自国外返回于长沙隔离结束后乘大巴至长沙南站,同乘大巴中一乘客返回当地核酸检测阳性,我县居民赵某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接到协查函后,立即通知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并将赵某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就诊,在发热门诊完成对赵某的咽拭子采集和血清抗体检测,目前,赵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无明显发热,在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其2020年11月5日7点53分乘坐1路公交从老人民医院站到湖东医院站;11点20分左右离开医院乘坐1路公交从湖东医院站至老人民医院站。2020年11月6日上午9点8分乘坐1路公交从老人民医院站到湖东医院站,10点23分乘坐1路公交从湖东医院站至老人民医院站。

请在以上时间内与赵某同乘的次密接人员以及11月5日以来与其有过接触的次密接人员看到通告后,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迅速向社区(村组)报告登记,主动到县人民医院免费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应在集中隔离点留观等候结果,检测结果阴性者做好个人防护返家观察。

二是经流调判定为次密接者的,要接受自接触之日算起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自觉配合集中隔离管理,隔离期满经体检无异常者解除隔离。

三是经流调判定为一般接触者且核酸检测阴性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做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请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县疾控中心。如有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监督举报。

此次事件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疾控中心人员展开流调,对目前已查明赵某所接触的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并核酸检测、体温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目前,各项防疫举措已全面落实到位,请大家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严格遵守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永修人员按规定报备。 您若28天内有境外或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旅居史的,在返(来)永修前3天须主动向返回目的地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社区(村)进行报备,返(来)永修后严格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2.规避风险区域旅行。 坚持“非必要,不到境外、边境(口岸)城市以及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等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行”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或单位报备,全程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3.做好公共场所个人防护。在出入公共场所(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电梯、网吧、歌厅、图书馆、健身房、餐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室内密闭或人群密度较高场所)时,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查验,坚持日常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购买冷链生鲜肉类时不要直接接触,要坚持科学加工和烹饪食用。

4.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若个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可疑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卫生医疗机构的调查和诊疗。

5.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广大居民要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使用公筷公勺,积极参与、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广大居民朋友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新冠防疫宣传知识等要求或其他疑问,请咨询县疾控中心。

咨询电话:3223350

举报电话:3265531

                                                         

永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来源:永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责编:张滋健    编审:蔡钦    监制: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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