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濂溪区各小学接送孩子的家长请注意“电子警察”

2019-09-02    来源:九江广电报业    阅读: 

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段安琪)迎着初秋的阳光,承载着梦想的起航。新学期的到来,每个学生背起书包踏上了学习的旅程。为孩子安全上学,健康成长,记者近日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获悉,各位家长在接送学生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文明接送学生。不得在学校门前黄色网格线上停车;送小孩上学时,允许在网格线外即上即下(2分钟内),但不得长时间停放,不得双排停放,要服从交警指挥;接小孩时,车辆尽量运离学校门口停放。

二、接送学生时,不争道抢行,不超员超载,不酒后驾驶,在学校门口禁止车辆掉头行驶。

三、教育孩子自觉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要骑电动车、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骑电动平衡车、踩滑板车上道路玩要。

四、提倡绿色出行。提倡采用步行、公交等交通方式接送学生。乘坐公交车时,不要将头、手臂伸出车外、不在站台边或车道上打闹。教育孩子出行选择牌照齐全的车辆,拒绝乘坐“黑摩的”、“黑拐的”等违法车辆。

另外,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三大队已经在濂溪区第一小学和双峰小学新校区门前路段设立“电子警察”,从即日起,对在学校门前路段掉头、逆向行驶及重点时段的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家长的爱心护航,温暖学生安全上学路。让我们共同携手打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