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明确,江西严查!

2020-08-20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大江网    阅读: 

食品安全大于天

经过我们舌尖上的每一个食品

都要质量过关

这才是对我们健康最有力的保证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8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活动。

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着力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食品在农村地区蔓延,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严查严管、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整治任务

规范主体资格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围绕食品生产经营重点环节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以中小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严格监管执法

各地要综合运用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等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严惩重处高压态势。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更为安全的发展”要求,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部门协同,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

强宣传教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农村消费者依法维权、文明消费,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来源:江西市场监管、大江网)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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