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圆满完成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近期反馈了督察意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例行督察和“回头看”全覆盖。
对11设区市开展督察和“回头看”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17年5月至2018年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住建、农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建11个督察组,陆续对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督察。2019年12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助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九江、萍乡、新余、鹰潭、宜春、吉安开展第一批环保督察“回头看”。
今年6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抚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批环保督察“回头看”。此次督察分五个小组,共90人,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领导担任,督察组成员由5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以及各地市生态环境局骨干人员组成。督察组采取动员部署、听取汇报(书面)、走访问询、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等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等开展督察。
各设区市对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全部办结
据悉,各设区市高度重视此次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南昌市对督察组交办的621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379件,立案查处18件,罚款金额达160.5万元;景德镇市对督察组交办的193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98家,立案查处18家,处罚金额82.669万元;赣州市对督察组交办的313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87家,立案查处24件,罚款金额25万元。上饶市对督察组交办的297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21家,立案查处38件,罚款金额338.5831万元。抚州市对督察组交办的220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47家,立案查处20件,罚款金额达71.2万元。
下一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落实环保督察制度,持续推动督察问题整改,督促各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督察问题整改调度督导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力度,同时,通过正面宣传、反面曝光,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来源: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