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8〕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22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一、红榜
A级纳税信用企业(10户)
九江亚泰轴承机电有限公司(浔阳区)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濂溪区)
江西智微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
江西榕德实验室配套设备有限公司(柴桑区)
华润风电(瑞昌)有限公司(瑞昌市)
江西新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永修县)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市)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口县)
江西省洪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都昌县)
中广核彭泽泉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彭泽县)
二、黑榜
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信息附后)
自然人(共21人):程亮、殷春喜、许金凤、陈咏勤、谢小平、夏云初、徐世文、彭新兵、刘小勇、汪高云、徐文武、钱丛林、钱卫东、段里军、韩卫华、洪爱梅、王思思、周振峰、李敬伟、赵江南、许成山。
发布单位: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