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浔阳网发布公告:浔阳区司法局、浔阳区人民法院、浔阳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84名,其中通过随机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6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6名
本次公开选任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4日,报名地点在浔阳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浔阳区人民政府四楼A422)。
选任方式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选是指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是指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据悉,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来源:九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