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浔阳区监察委员会、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男性留置看护人员,配合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协助九江市浔阳区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4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70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浔阳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九江市滨江东路8号,浔阳区羽毛球馆旁)。
3.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2张1寸照片,如实、准确填写《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4.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诚信报考,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后再填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科目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通过后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留置看护队员经费纳入浔阳区财政全额保障,试用期一个月。基本工资2800元/月、基本岗位津贴600元/月、执勤看护津贴60元/天、另有工龄工资,以上均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其他福利:每月50元通讯费,每年工会福利2100元、体检费300元、人身意外保险费200元,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一经录用即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录用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负责。
四、有关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或入赣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报名前14天内未出入过疫情中高风险区)。
3.前来报名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4.本公告由浔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陈女士 18000221506
0792-8195110
吕女士 18079223347
九江市浔阳区监察委员会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