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再出通告,严申人员入浔规定

    阅读:

记者刚刚从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获悉,我市刚刚又发通告,严格规范入浔有关规定:

关于严格执行有关人员入浔规定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有关人员入浔管理相关规定,严防疫情输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执行提前报备制度。境外和来自湖北人员来浔返浔前,须认真填写登记“九江赣通码”,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必须提前3天主动向实际居住地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备,社区(村)或单位逐级报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社区(村)或单位应出具接收证明,并按规范要求加强管理。

2.加强信息摸排管理。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全面掌握并管理好本单位已入浔或计划入浔的境外和来自湖北人员,并向入浔人员住所所在社区(村)报备,无住所的,向单位所在社区(村)或园区报备;督促在境外有直系亲属的本单位干部职工,向其境外直系亲属做好政策宣传和提醒告知工作。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的社区(村),对已入浔或计划入浔的境外和来自湖北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摸排,逐级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万无一失。

3.实施分类管控。境外入浔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来自湖北人员,具湖北省健康码绿码方可报备,持接收证明入浔;来自湖北武汉的人员,自费集中隔离14天,期满后规范解除;湖北其他地区人员入浔后,在浔工作、生活的,按“九江赣通码”分类管理,社区(村)和单位要重点关注和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湖北人员经九江火车站中转前往外地的,仅可经长江一桥通行,同时为健康码绿码、持目的地相关证明和火车票凭证,在长江一桥乘坐专车,点对点运送至九江火车站。

4.强化责任落实。对不提前如实报告的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不提前如实报告的接洽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对摸排管理落实不到位,造成不利影响的,严肃追究属地责任和分级包保领导责任;摸排对象有单位的,一并追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继续阅读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7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