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停车收费4月1日起执行新规

2019-03-19    来源:长江周刊    阅读: 

城区停车收费4月1日起执行新规

市民建议:应对前20分钟内免费”作出详细说明,便于实际操作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九江市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方案》,决定对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累计计费方式。其中,一般时段、路段停车收费为2小时内5元,高峰路段2小时内6元,相比此前的2小时内2元的标准可谓提高了一倍多。但很多人却没有注意到,该收费规定中明确提到,不论是一般时间和路段,还是高峰时段和特殊路段,前20分钟内停车都免费。新的收费标准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该方案明确一般时间和路段具体收费规定如下。一类区域:2小时内5元,第3~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第5~8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第9~13小时每小时加收3元,全天30元。(一类区域包括:庐山路、庐山南路、人民路、青年路、南湖支路、南湖路、浔阳东路、甘棠南路、庾亮南路、庾亮北路、庐峰路老市委、庐峰路马狮、滨江路、滨江路鼎通路段、龙开河路、环城北路、环城路、交通路、湓浦路、丁官路、莲花池路、庐山北路、赵忠祠路、甘棠北路、庐峰东路、浔阳楼路、灌婴路、杨家村路、孤溪埂路、十里大道、塔岭北路、化工厂路)。二类区域:2小时内4元,第3~6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第7~13小时每小时加2元,全天22元(二类区域:会馆街、胡家湾路、东盟路、姚家洼路、天马路、战备路、京九路、十里河北路、旭日路、西苑路、重庆路、花园路、一马路、二马路、南海路、长城路、泰山路、长虹西路、石牛路、通港西路、兴城大道、海韵沙滩浴场、学院路、九莲南路、南山路、前进东路、前进西路、德化西路、庐山大道、育才路、怡康路、站前路、陆家垄路)。

高峰时段和特殊路段具体规定如下:划定环城路、庐山南路、甘棠南路为重点拥堵路段,设置高峰时段,即早、晚高峰时段(7:30~9:30、17:00~19:00)。在高峰时段或跨高峰时段,特殊路段停车两小时内在一般时间和路段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即2小时内6元,其余按一般时段加价标准计价;夜间(20:30~次日7:30)特殊路段按次收费,每次4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还规定,在有偿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应当自行采取安全措施,管理员不承担看护责任。大、中型车辆按车辆所占用的停车泊位个数收费。原则上不允许包月,但个别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特殊路段、宾馆、饭店门前定点包月250元。

针对新规中“前20分钟内免费”的规定,不少市民表示赞赏,认为这样的规定比较人性化;但他们同时也指出,这种规定可能在实际停车过程中不易操作,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作出详细说明,以便于在短暂停车过程中执行,避免车主与收费员之间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来源:长江周刊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