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退休时,可以领取哪些养老待遇?

2019-07-10    来源:工人日报    阅读: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安享晚年离不开可靠的经济来源。退休后,可以领取哪些退休待遇? 不管你现在身处什么年龄段,都有老的时候,一起来看看人老时还有哪些经济来源!

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据人社部统计,2018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190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2392万人。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由于参加养老保险险种的不同,劳动者的养老金标准也不相同。同时,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劳动者,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也有所差异。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据人社部统计,2018年末,全国有8.74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388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4770亿元。

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离休、退休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据住建部统计,2018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

津贴补贴

为了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各地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按照民政部的要求,这些针对老年人的惠民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省级层面全覆盖。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与此同时,有30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29个省份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各类津补贴共惠及3000多万老年人。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目前我国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还未广泛建立起来。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养老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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