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九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九办字[2015]7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20年第2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我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
一、红榜
A级纳税信用企业(10户)
九江五谷优品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浔阳区)
江西同荣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濂溪区)
九江市兴源医检用品有限公司(开发区)
九江福睿科技有限公司(柴桑区)
九江市庐山久兴玻璃纤维厂(庐山风景区)
九江雨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庐山市)
瑞昌市苏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瑞昌市)
江西省洪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都昌县)
江西春景钙业有限公司(湖口县)
江西科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县)
二、黑榜
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信息附后)
自然人(共22人):甘红伟、高爱国、胡晏林、汪爱云、吴新兵、殷彭祥、张宏、朱祖彪、周双元、胡青青、但红英、李光和、邓书强、李光林、袁有枝、李光春、殷艳山、戢军军、张训森、温新周、余效市、余秦英(又名余奏英)
发布单位: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4日
(来源: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