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总体部署,认真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17-2020年)》有关议定事项,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做深做实,9月25日,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在武汉举行。
会上,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这20个城市包括: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新加入的宜昌、荆州、鄂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他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做到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 “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20个公约城市间目前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公积金流动性充裕时,大力开展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保持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流动性趋紧时,优先受理本合作公约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异地住房贷款申请。
据悉,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起步于2014年,经过发展,“朋友圈”已由最初的4个省会城市扩大到20个城市。业务范围也由异地缴存互认,拓展到省内省际互认互贷、异地转移接续、信息核查共享等。(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