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激光笔
或有大危害
使用不当可致永久性失明
致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加急”信
您好!近年来,儿童误用激光笔(激光指示器),致使视力永久性下降、皮肤灼伤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以孩子安全为重,做好激光危害防范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在此,请各位家长做好以下几点:
了解激光产品安全类别
按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的分类,激光产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只有1类激光产品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认为是安全的,允许作为儿童玩具。但需注意,不当使用任何发光产品都有可能损伤视网膜。
请勿选购1类以上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
选购儿童玩具时,应仔细查看、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正规的激光产品会标记安全类别,不要购买1类以上或者类别不明的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使用时切勿直照眼睛或通过光学仪器(放大镜、望远镜等)观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换激光玩具显示图案模具时,应有家长在场。
注意日常安全防范和教育
绝大部分激光伤害事件发生在儿童身上,受损伤部位主要是眼睛和皮肤,高能量激光可以在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况下(通常时间不足1秒),对视网膜的感光细胞造成不可逆伤害,严重可致永久性视力下降甚至失明。应向儿童宣传相关的激光辐射危害知识,告诫儿童不购买、不使用大功率激光笔。
规范使用并妥善保管用于办公的激光笔
办公演示所用的激光笔大多为3R类激光产品,绝非玩具。请规范使用激光笔,严禁直射眼睛、干扰他人正常的视物、指示空中飞行器等。同时,务必确保将激光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各位家长,请您切实行使监护人的责任,重视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
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5日
(来源:省消保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