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桂训炜 柴桑区台 骆道明)2月21日,我市发布首批33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88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支付管理,更大范围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近购药需求。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谈判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供应保障方面的合理需求,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的医保报销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王海健:以前只能在医院使用,那么病人在药店去购买,就不能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通过医药机构的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核验资质、择优选择等程序,一共优选了33家医药机构,覆盖了城区以及大部分县区。
据介绍,我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省内设区市中率先执行这项政策。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是根据国家谈判药的目录分批次纳入,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医保报销标准一致,按照省内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及个人负担定额费用的规定报销。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王海健:目前我们江西省纳入了两批次,一共88种谈判药品进入了双通道的保障。病人报销一律实名制,必须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的处方,到药店去配药,才能够纳入医保报销。
实行“双通道”政策有什么意义?
今后,九江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家谈判药品,按照九江医保政策予以报销,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目前,我省的“双通道”国家谈判药品已经分2批次共纳入了88个品种,涉及恶性肿瘤、类风湿、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的治疗领域,患者受益面进一步扩大,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减轻了参保患者负担。
温馨提醒: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双通道”药品费用,凭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病历等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零星报销有关规定实行手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