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24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通知明确,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江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