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9月27日,湖口县人民法院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31.2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多次谎称可以帮其购买社会保险及找关系帮刘某的丈夫承揽到工程为由骗取被害人刘某31.2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办理养老保险为幌子及采取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被
告人以虚构代办养老保险为手段,以骗取被害人的“养老钱”为目标,实施诈骗犯罪,属于典型的养老诈骗案件,此类案件给被害人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更会影响到被害人晚年生活的质量。法官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落入养老诈骗骗局,切莫贪图利益,盲目相信所谓的“好事”。
(来源:湖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