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强调,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列入《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区分不同事项和不同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明晰第一责任主体,把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压实。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
这些小微企业可延期还贷!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
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事关交通运输、冷链食品物流、港口等
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一版)》《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六版)》《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具体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畅通邮政快递服务!推动满足条件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尽快解封
国家邮政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措施科学精准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各邮件快件处理中心要避免对外来货车“一封了之”的做法,要在做好防控的基础上,为外来货车司乘人员提供独立的休息区域和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推动地方政府,对于已经关停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满足解封条件的要尽快有序解封,对于承担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寄递的,要按程序优先解封。
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跨省游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入景区和入住饭店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文旅部最新印发多项防控指南!无疫情地区原则上不限制演唱会的人数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修订后的《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其中明确,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做限制,原则上不对演唱会、音乐节、实景旅游演出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做限制。不随意关停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
元旦起施行!火车儿童票按年龄或身高销售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程》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实施达标工程!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编制周转池”“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