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郭翔报道:受利益驱使,来自安庆市的吴新瑞盗采江砂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原以为自已昼伏夜出,行踪诡秘,不想法网恢恢难已逃脱,被九江警方查获。近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3月底至4月16号期间,以刘章(另案处理)为首的采砂集团在没有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江西彭泽芙蓉墩水城(禁采区)偷采江砂。刘章和被告人吴新瑞和吴松车、吴槐荣、何光军、何泽彬等(均另案处理)所在的十五艘非法采砂船约定,由刘章全权指挥其他被告人偷采江砂,并且约定其他采砂船采砂后按每吨8.5元卖给刘章。
现场:“浔阳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张雪华: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新瑞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盗采江砂价值人民币1755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应予以惩处。”
据了解,被告人吴新瑞驾装一艘吸砂泵船(满载1300吨)盗采江砂五船共计6500吨,价值人民币约175500元。针对审理情况,浔阳区人民法院在量刑上进行了考虑。浔阳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张雪华:“依照我们刑法的规定,结合我们江西省的数额标准是10万是(偷采江砂类案件)犯罪起点,50万是3年以下的(刑法),他的犯罪金额我们结合他在公安机关已经退赃,然后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缴纳了罚金,属于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他的量刑情节,我们最后给了他一个有期徒刑8个月的刑期。”
浔阳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张雪华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长江保护及相关案件审判力度的加大,不少犯法行为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长江水生资源的破坏有时候却是不可逆的,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到保护长江的队伍中来。浔阳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张雪华:“希望全民都能动员起来,主动揭发犯罪,大力宣传我们长江保护的政策和法规,能够让我们的水更清、天更蓝。”